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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十大涉水典型案例"发布 我市一起公益诉讼案入选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刘友旺 2022年03月23日 07:25

  3月22日是“世界水日”,也是第35届“中国水周”第一天。当天,省检察院、省河长制办公室、山西黄河河务局联合发布了10件涉水典型案例,我市尖草坪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某等人盗窃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

  2019年12月,被告人乔某、张某为谋取私利,盗挖了尖草坪区某村退耕还林地上种植的50棵五角枫树木,其中24棵在运输途中被查获,剩余的26棵尚未运离盗挖现场。经林业技术部门鉴定,被盗挖五角枫平均胸径12.24厘米、树高6.74米、树龄18年以上;经尖草坪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24棵被盗挖五角枫价值5.5万余元,26棵未拉走的五角枫价值7.2万余元。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尖草坪区检察院运用一体化联动办案机制,审查、追究被告人的刑事、民事责任。对修复被破坏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等难点问题,该院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林业专家召开联席会议,确定了“异地回植、补植复绿”修复方案。同时,该院向乔某、张某释法说理,促使他们自愿认罪认罚,退赃2万元、退赔3万元,并按修复方案回植、补植五角枫。

  经该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提出量刑建议后,二被告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赔偿生态环境效益损失、增补林木、履行林木养护管理义务,并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针对案发地某村村委会的监管漏洞,该院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改。判决生效后,该院不定期“回头看”修复情况,还与林业部门合作共建了两处检察公益林基地。

  当天通报的另外9起典型案例为:阳泉市检察院助推盂县龙华口水库工程项目行政公益诉讼案,洪洞县检察院督促整治农村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排汾河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孝义市检察院督促整治孝河污染和河道行洪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阳城县检察院督促治理濩泽河道“四乱”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运城市盐湖区检察院督促整治安邑退水渠环境污染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五台县检察院督促保护小银河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右玉县检察院督促整治非法采砂行政公益诉讼案,垣曲县检察院诉张某某、赵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榆社县检察院督促治理浊漳河河道非法采砂公益诉讼案。

  “典型案例突出了‘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有利于强化全民惜水爱水节水护水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良好氛围”,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将与相关部门强化协同配合,推进涉水问题标本兼治,合力打造“安全河湖、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力促山西绿色崛起,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责编:田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