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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动别样普法课

听证会开到汾河水库边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刘友旺 通讯员 温东爱 段艳春 2022年09月04日 09:19
内容提要:“这不仅仅是一个公开听证会,更是一次生动而别样的‘普法课’!”娄烦县尹家窑村两村民因在汾河水库非法捕鱼,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9月3日,娄烦县检察院消息,为宣传保护水库生态环境的...

  “这不仅仅是一个公开听证会,更是一次生动而别样的‘普法课’!”娄烦县尹家窑村两村民因在汾河水库非法捕鱼,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9月3日,娄烦县检察院消息,为宣传保护水库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该院将公开听证会开到了水库边上的村子,引发旁听村民代表的共鸣。

  今年5月31日,娄烦县公安局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经查,当日凌晨1时许,50多岁的村民尹某、索某在明知禁渔区域内不得捕捞的情况下,仍然使用电网这种禁用的方法,在汾河水库内非法捕捞水产品。民警当场抓获两人,扣押捕鱼工具和渔获物18条,共计12.47公斤。在现场,民警将渔获物放生。

  尹某、索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悔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并接受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娄烦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该院拟作不起诉处理。为更好地起到法治宣传效果,该院决定将听证会开到案发地点尹家窑村。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阐述了案件基本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并就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理由进行了说明。侦查人员和援助律师、犯罪嫌疑人也就该案处理分别提出了意见。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拟作不起诉处理意见,并建议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继续加大对预防类犯罪的普法宣传教育。

  不起诉决定作出后,尹某、索某均表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自觉接受监督,在水库周边义务巡逻保护汾河水库水产资源,并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渔业法》《刑法》等相关法律的宣传。

  “此次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的召开,既依法打击破坏水产资源犯罪,又加强了法治教育,同时给了犯罪嫌疑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承办检察官介绍,这起案件的处理,实现了“查处一案,宣传一片”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今后,该院将立足检察职能,持续构筑生态保护司法屏障,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贡献力量。

(责编:张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