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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关于对小店区相关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

2022年04月03日 09:14

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19号)

关于对小店区相关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

  2022年4月3日,我市小店区发现4例核酸初筛阳性感染者。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省、市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就小店区相关区域实行分类管理通告如下:

  一、对小店区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岗头村、东峰村、南坪头村、农行综改分行(人民南路蓝天市场对面原小店农行)、山西省荣军医院核酸采样点、山西白求恩医院核酸采样点。

  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二、对小店区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小店街道、黄陵街道(太原机场除外)、北营街道(太原南站除外)。

  管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控区人员每户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三、对小店区全域实行防范区管理

  防范区内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防范区倡导非必要不出区。严格落实密闭公共场所暂停营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餐饮场所禁止堂食。特种车辆、民生保障工作人员保障其通行顺畅。

  四、对封控区、管控区的管理和服务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五、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控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违反规定外出,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六、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及管控措施,将依据流调、核酸检测情况以及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控、管控期间,对大家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请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通告自2022年4月3日起执行。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3日

(责编:范婉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