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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发布2022年“3·15”消费警示

来源:太报全媒体 作者:全媒体记者 田露 2022年03月14日 17:43

  3月14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原市消费者协会组织召开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记者了解到,2021年,太原市市场监管系统以“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主题年为工作载体,依法履职,找准难点、打通堵点,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连心桥”作用,积极发挥各级消协组织“娘家人”作用,共接听消费咨询、投诉、举报206486件,受理办结率实现了100%;协调解决消费纠纷4502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42万余元;扎实开展“诚信太原、放心消费”活动,线下无理由退货数量35334件,退货金额达到484.28万元,以热情、务实、高效的监管维权服务,营造了更加安全便利的消费环境。

  在今年3月1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1年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中,太原市排名51名,较2021年上升7位,较2020年上升33位。太原市连续两年实现争先进位。

  为帮助消费者掌握科学合理消费知识,让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

  一,购物要到正规的、有营业执照的实体店或网店。

  二,购物时要注意价格标签和结算时是否一致。

  三,实体店购物要注意三包期限,网购注意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商品范围。

  四,购物时不要被经营者打折等促销手段迷惑,要按需购买,理性消费。

  五,购买食品、药品和化妆品等特殊商品时,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注意保留证据。网购要注意保留宣传广告、商品截屏、聊天记录和付款凭证,实体店注意保留发票等。

  七,遇到消费侵权行为要积极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可及时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也可向消费者协会反映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责编:范婉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