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山西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推进会,各地及有关部门分别汇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立督立改情况以及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今年5月6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回头看”意见。省整改办按照省委书记骆惠宁、省长楼阳生的指示要求,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并反复征求意见建议,细化整改措施清单。6月17日,省委、省政府按照时限要求向国务院上报了《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标志着我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进入全面推进、强化落实的阶段。
为此,我省要求,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把整改责任扛起来,真抓实干、马上就办,事不避难、义不逃责,打一场全面、扎实、过硬的整改落实攻坚战。
一要从严从实制定方案。各市、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对照反馈问题及《整改清单》先行推动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时,要根据各地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细化措施,把好方案制定的源头关,确保整改方案具体、精准、务实、可操作。
二要同步同向推进整改。在抓紧推动“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继续抓好2017年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推进,加强查漏补缺,狠抓落实落地,做到两个方案同步推动,两项整改齐头并进。
三要建立健全整改机制。继续实行整改工作“332”领办机制,即省、市、县三级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三人牵头领办重点整改事项,建立台账、清单,专啃整改“硬骨头”,持续发力,一抓到底,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彻底解决。
我省还要求,按照整改方案、整改清单要进一步细化措施,切切实实把责任压到位,彻彻底底把问题解决好,确保整改工作不挂空挡、不留死角。整改督导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整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效果不明显的单位,直接挂牌督办。同时,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特别是对中央督察组反馈问题中涉及到的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地方,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确保责任落到实处。此外,各市、各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系统治理,切实巩固拓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进展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