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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疫情防控办提示 有苏州市旅居史返并人员要主动报告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刘涛 魏薇 2022年02月15日 06:44

  2月10日,江苏省苏州市在高风险岗位(进口物品)人员例行检测过程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检测阳性,2月14日,又报告7例确诊病例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疫情在当地传播和外溢扩散的风险较高。为严密防范疫情输入风险,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健康安全,2月14日,市疫情防控办提示,自1月30日以来有江苏省苏州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告;各社区(村)、单位要对本辖区、单位的人员立即开展主动摸排,实施管控措施。

  对1月30日以来有苏州市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回后要立即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做好14天健康监测,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纳入社区管控。如疫情风险等级进行调整,按照省疫情防控办《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晋疫情防控办发〔2022〕18号)执行。

  有其他省外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并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各公路交通防疫检查站点和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场站要严格执行测温验码,对有省外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在第一落点的核酸检测点进行采样检测,并落实检疫信息登记。

(责编: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