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7日,新建路南沙河路段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肇事逃逸案。由于省城推行了电动车上牌政策,交警仅用30个小时便查获了肇事逃逸者。昨日,交警介绍了案件情况。4月18日上午9时,一名男青年向交警迎泽二大队事故中队报警称,自己女友的父亲前一天中午骑自行车沿新建路由北向南行驶时,被同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从后面撞倒,左脚踝骨折。男青年说,电动车撞人不好查,自己是来“碰碰运气”,看是不是能从监控中发现线索。
了解情况后,值班民警杨永德立即调取事发路段的监控,但由于拍摄角度问题,看不到事发全过程。随后,杨永德来到事故现场反复观察,终于从附近一家银行的监控中看清了事故过程。
事发时,伤者骑一辆自行车自北向南行驶,骑行至南沙河路段时,一名穿红色风衣的女子骑着一辆电动车从后方快速驶来,与伤者发生了刮蹭,致伤者倒地。
据此,杨永德一路调取监控,追查电动车的踪迹,最终从一处天眼监控中发现,这辆电动车是上过牌照的。根据牌照登记信息,4月19日下午3时,交警查获了肇事逃逸的58岁我市女子田某。 迎泽二大队事故中队冀辉中队长介绍,交警这几年也侦破过数起此类案件,但每次短则一个月,长则数月,牵制了大量警力不说,伤者很难得到及时赔偿。这起逃逸案之所以能在30小时内告破,电动车上牌发挥了关键作用。另外,田某的行为已构成肇事逃逸,按相关法规应处2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考虑到田某家中有病人需要照顾等实际情况,警方最终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