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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李俊华 2026年02月12日 06:46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市委派出7个巡察组,采取常规+提级的方式,对市公安局(含市交管支队、六城区分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对十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和党委组织部开展了提级巡察。根据市委要求,本轮巡察采取集中反馈+“一对一”反馈+“系统反馈”的方式,完成了巡察反馈。

  2026年1月30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集中反馈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林红玉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对抓好巡察整改作出集中部署。之后,市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一对一”反馈,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近日,又分别召开市公安系统、纪检监察系统和组织系统的巡察反馈及整改部署会,通报系统共性问题,从条块上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推动以上督下、举一反三、系统治理。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武晓花出席市公安系统巡察整改部署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志东分别出席集中反馈会议和市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整改部署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胡坚分别出席集中反馈会议和组织系统巡察整改部署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史红波出席市公安系统巡察反馈及整改部署会议。

  反馈指出,从巡察情况看,市公安局践行新时代公安职责使命不够到位,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存在偏差,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落实整改政治责任不够有力;十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高质量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不够到位,落实自身管党治党责任不够有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十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全面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表率作用不够突出。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抓好巡察整改,从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太原实践的政治高度抓好巡察整改,从纵深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抓好巡察整改,坚持系统施治,上下联动、同题共答,把整改融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的全过程,融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各环节,市县两级协同发力,共同破解难题,全面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反馈指出,要紧盯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抓实整改,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把该做的事情做到位,在“十五五”新征程上不断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太原实践新局面;要紧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问题抓实整改,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紧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问题抓实整改,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出来。

  反馈要求,要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被巡察党组织要强化主体责任,“一把手”要自觉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抓好市委巡察整改与中央及省委巡视反馈涉及问题整改结合起来,把巡察组“一对一”反馈的个性问题整改与对照共性问题自查自纠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动整改落实落地。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要强化整改监督,盯紧盯实、对账销号,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市委巡察机构要强化统筹督促责任,定期向市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对推进整改不力的单位重点关注和督促,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据了解,巡察期间还收到一些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置。

(责编:张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