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市司法局消息,为确保行政执法机关规范行使行政裁决权,日前印发通知并明确要求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将行政裁决事项纳入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积极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分流阀”的作用。
《山西省行政裁决程序规定》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为贯彻落实规定要求,市司法局日前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将行政裁决事项纳入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查漏补缺,并实施动态调整。承担行政裁决职责的行政执法机关要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实现行政裁决的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
行政裁决是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机制之一,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市司法局将全力推动行政裁决与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制度之间的有机衔接,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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