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居民们难免遇到纠纷。有时,因不熟悉具体法律条款,陷入“有理说不清”的困境,矛盾也易激化。3月12日,中海社区特邀山西瀛远律师事务所的王建花律师,针对居民给出的具体事例,现场答疑解惑。
拿不到押金可维权
【案例】赵先生来太原后,租了一套房,与房东签订一年的租赁合同,并支付了2000元押金。房东承诺,租期满后,会全额退还。然而,赵先生搬走时,房东却以屋子没打扫、物品有损坏等理由,拒退押金。双方多次交涉,始终无果。
【释法】王建花律师表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租赁关系终止,若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并按约定归还房屋物品,房东应退还押金。房东无故拒退属违约,若合同有明确押金退还条款,更应依约执行。赵先生可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投诉,或依合同向法院起诉。律师提醒:签租赁合同时,要详细约定押金退还条件和时间,保留好缴费凭证。租赁期间,应爱护房屋物品。若遇押金不退,请保持冷静,依法维权。
未按期完工属违约
【案例】居民孙先生装修房子,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总价15.8万余元,工期3个月。孙先生先支付了一半的款项,即7.9万余元。然而,装修公司完成水电和地面铺设(占施工总量的三分之一)后停工,既不继续装修,也不退还剩余款项,还要求延长工期。
【释法】律师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装修公司作为承揽人,应按约定完成工作。其未在规定工期内完工且中途停工,属违约。业主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继续装修或退还未完成部分的款项并赔偿损失。若装修公司因资金问题无法履约,业主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款项。律师提醒:签装修合同前,要仔细审查条款,明确装修内容、工期、质量、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装修中定期监督进度和质量,有问题及时沟通。一旦发生纠纷,及时收集合同、付款凭证、进度照片等证据,以便依法解决。
宠物被撞分情况
【案例】居民王女士,在安宁街的人行便道遛狗。李先生骑电动自行车经过时,狗突然蹿出,李先生躲闪不及,将狗撞伤。王女士带狗就医,花费3000元。她认为,李先生骑行速度快,应赔偿全部费用。而对方认为,遛狗不牵绳,也有过错。
【释法】律师称,从养犬管理看,依据相关规定,养犬人有义务采取安全措施,王女士遛狗不拴绳违反文明养犬要求,存在明显过错。从交通规则看,李先生骑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行驶,且速度过快,也有过错。双方应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赔偿金额依过错程度和治疗花费等确定。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诉讼解决。
律师提醒:应自觉做到遛狗拴绳。非机动车驾驶者要注意路况,控制车速,遵守交规。发生纠纷应保持冷静,协商解决不成则依法维权,保留好现场照片、病历和费用清单等证据。
当天,中海社区网格员卫小燕将律师的解答情况,逐一整理后发到了业主群,供其他居民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