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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冲卡撞伤交警 男子数罪并罚获刑三年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刘友旺 通讯员 杨瑞军 2022年03月01日 10:02

  看到前方有交警设卡夜查,醉酒驾车的男子冯某为逃避处罚,竟一脚油门直接冲了过去,不仅撞坏警车,还撞伤了交警、辅警。2月21日,晋源区检察院消息,经该院提起公诉,冯某因犯危险驾驶罪和妨害公务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00元。

  2021年1月2日晚9时许,交警晋源大队交警、辅警在307国道高家堡村附近的荣军路上设卡,对节假日期间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临检。当时,交警、辅警在路上放置反光锥筒,将警车车头向东停放,开着警灯、打着双闪,检查来往车辆。

  当晚,冯某和朋友一起酒足饭饱后驾车回家,由西向东行驶至临检路段时,看到前方有交警夜查。因交警正在检查冯某前面的一辆汽车,辅警示意冯某减速,准备接受检查。然而,冯某想着自己喝了不少酒,肯定会被查住,便起了逃跑的心思。随即,他不仅没有减速,反而一脚油门,以大约每小时70公里的速度直接冲了过去,不仅将停放在当地的警车撞坏,还把一名交警和一名辅警撞倒在地,而他自己也是头破血流。

  经鉴定,交警手部受伤,辅警腿部受伤,均为轻微伤。冯某的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23.97㎎/100ml,达到醉驾标准。

  “冯某明知自己醉酒后驾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为逃避检查,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造成交警轻微伤、车辆受损,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经过审查,晋源区检察院对冯某提起公诉,法院数罪并罚追究了冯某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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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驾驶罪”《刑法》第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妨害公务罪”《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责编:张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