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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担保方式可变更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贺娟芳 2020年08月31日 06:52

  “四年前,我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担保方式使用的是自然人担保,但房产证至今没有办下来,影响担保人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市民王先生致电本报编辑部询问公积金贷款能否变更担保方式?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如果自然人担保出现问题,购房者可以将其转为房产抵押担保。

  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方式是自然人担保,需要2名或以上的担保人,其中1名为国企、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担保人公积金余额之和等于贷款额的10%,即贷款额80万元的话,2名担保人公积金余额相加大于等于8万;第二种方式是房产担保,如果贷款人有其他太原市区内的大红本商品房,可以用大红本作担保,贷款额不能超过大红本的评估价格。王先生的公积金贷款采用的自然人担保,如若需要变更担保方式,王先生可以申请担保方式变更,即王先生可以抵押另外一套太原大红本住房来变更贷款担保方式。王先生须向放贷分理处提出申请,办理时需要携带产权证(不动产证)、网签合同、购房收据等资料。

(责编:马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