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马路,要小心,注意行人和车辆。左边右边仔细瞧,交通安全要记牢。红灯亮了停一停,黄灯亮了等一等,绿灯亮了快快行,过马路走斑马线。”随着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大家的文明程度不断提升,街头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乱象少多了,但仍有一些人为了少走几步路,翻越栏杆过马路。
200米距离不愿绕
府东街是我市的交通要道,车流量大。7月22日上午,记者来到府东街前双龙巷口实地查看。
上午9时许,一名中年男子从路北的前双龙巷口走到马路边,瞅了个空当小跑进入车道,但途中被一辆汽车“逼停”。又等了一会儿,他到了道路中间栏杆处,“矫健”一跃,翻到了马路另一侧。当时,内车道上一辆小轿车由西向东驶来,幸好司机远远看到男子提前减速避让。
其实,前双龙巷口往东不到200米,在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门口就有人行横道,但该男子却选择了“跨栏”过马路。仔细算算,男子闯入机动车道,冒险翻越栏杆到马路对面,所用时间不比绕行人行横道短多少。
短短20多分钟,先后有4名行人为图省事,从这里翻越栏杆。
记者在五一路精营中横街口观察的十几分钟里,看到一名男子快速穿过车流,由西向东挤过栏杆缝隙走到马路对面。当地临近下穿通道,过往汽车速度都较快,十分危险。
多人“组团”翻栏杆
7月23日上午9时47分,府东街路北省眼科医院公交站,两名年约六旬的大娘下了公交车,边走边聊,上了机动车道。来到路中央,她们把手中的物品放在地上,互相搀扶着颤颤巍巍爬上约1米高的栏杆,吃力地翻了过去。其中一人跳下时,脚下一个踉跄,好在双手抓得紧,才没有摔倒。
3分钟后,3名男子走出省眼科医院,习惯性地穿过车流,在此前两名大娘翻越栏杆的地方,抓住护栏使劲一蹬,动作麻利地坐在上面,等对面汽车驶过后迅速蹦了下去。
这3人刚过了马路,就又有4人“组团”在这里翻越栏杆过马路……半个小时,共有13人选择走这条“捷径”。
“离路口太远,翻护栏能少走很多路。”“跨栏”者直言当地护栏太长,步行往返很不方便。记者注意到,以省眼科医院为中心,护栏往东延伸至柳北口,往西相对较近,但也到了解放路口。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柳巷、迎泽大街、长风街等路段,发现翻越栏杆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图省事勿忘安全
与跨越中央护栏一样,部分行人也无视路中间的隔离绿化带,随意穿越带来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7月26日,市民侯女士驾车经过新晋祠路南中环西街附近时,一名女子突然从道路中间的绿化带窜了出来。“要不是及时急刹车,肯定就撞人了。”侯女士说,幸好后方没车,否则还会引发追尾。
记者走访发现,穿越绿化带行为,在滨河东路等快速路上也时有发生。
现实生活中,因为翻越栏杆付出惨痛代价的事情屡见报端。2019年10月5日,一名女子在我市迎泽大街翻越栏杆被撞;2018年11月8日,湖南长沙一男子翻越栏杆摔倒,被汽车撞伤身亡;2017年2月17日,陈某翻越栏杆被摩托车撞倒,导致自己受伤、驾驶人死亡,经认定陈某负主要责任,法院后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跨栏杆横穿马路,伤亡危险紧相随。”交警介绍,翻越栏杆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也会迫使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突然降速,导致车辆碰撞、剐擦事故发生,制造交通混乱、拥堵。翻越栏杆一经发现,交警将对行为人批评教育的同时,还会依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处以50元罚款;如果发生事故,将根据情况划分责任。
相关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2.《太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公民应当遵守交通文明行为规范,不得实施不走人行横道、乱穿马路和翻越道路隔离设施、设备等不文明行为。
短评
别让安全屏障变成“事故樊篱”
时间诚可贵,生命价更高。若为安全故,切勿翻栏杆。
交通护栏、绿化带是实现人车分道、车车分道的设施,但一些人图一时之便,无视地下通道、人行横道或天桥而选择翻越栏杆,既有违法律,又有损城市和个人形象。更重要的是,这种“跨栏”不仅是对自身安全的漠视,也给他人带来巨大事故隐患。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请自觉摒弃不良交通陋习,杜绝翻越栏杆,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