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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变美道路变靓 垃圾分类带来的积极变化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记者 刘晓亮 文/摄 2020年06月14日 07:18

  垃圾分类动起来了!6月1日起,《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明确取消城市主要街道、沿街门店、公共场所、住宅小区等分散设置的垃圾桶,实行定时定点收集、不落地管理等。十几天来,太原市迅速行动,从居民小区到公共建筑,从分类收运到回收利用,变化正在发生!

  “高颜值”垃圾桶“上岗”

  居民,是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者,也是垃圾分类的实施者。小区,则是垃圾分类的“起源地”。

  从6月1日起,杏花岭区金刚里小区内十余处分散设置的蓝色(可回收物)、绿色(其他垃圾)旧垃圾桶被陆续撤走,取而代之的是一批整齐美观、色彩明艳的“高颜值”垃圾桶:红色(有害垃圾)、绿色(其他垃圾)、蓝色(可回收物)、黄色(易腐垃圾)。这是按照《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中明确的“4+2”生活垃圾分类模式配备的。桶身上详细标识着分类内容,如过期药品、杀虫剂、废旧电池等属于有害垃圾;玻璃瓶、金属、书本报纸等属于可回收物……

  如果说“高颜值”垃圾桶只是“标配”的话,很多小区还有“高配”设施,如尖草坪区汇丰街道集祥君悦小区,小区内配置了两个集装箱作为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的暂存点,定时或预约收取;迎泽区汾东公寓小区等,有的在垃圾桶旁边配备了洗手池,方便人们投放后洗洗手;有的在垃圾分拣室内安装了排风设备用于通风除臭。

  而在整个体系中,现场督导员是当之无愧的“顶配”。“垃圾分类初期,我们尽量在每个站点都配备一个督导员,现场给居民讲解如何正确投放,更重要的是帮助没有分到位的居民重新分类。”杏花岭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赵晓勇介绍,目前各居民小区的可回收垃圾量占垃圾总量的50%左右,通过垃圾分类力争使之达到80%以上。

  主干道垃圾桶90%“下岗”

  “垃圾不落地,城市更美丽。”实施垃圾分类半个月以来,落实这句宣传语最彻底、最直接的地方就是迎泽大街、长风街、平阳路、青年路、五一路等处,细心的市民都已发现,上述地方原有的240升的大垃圾桶全部“消失了”,只有公交站点保留了按照“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分类的小型双桶果皮箱。据市城乡管理局副局长时中瑛介绍,从去年8月开始,我市主城区内已陆续取消了近5000个垃圾桶,可喜的是,乱丢乱扔的情况并未反弹。正因为此,6月1日起才集中取消了主干道的大垃圾桶,同时出于实际需求及给市民一个过渡期,保留了公交站点的垃圾桶,“将来可能也要撤掉。

(责编: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