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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单位和政府要“双公示”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李晓并 2020年05月31日 07:52

  为提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服务能力,规范办理提前退休行为,今后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将实行参保单位、政府“双公示”制度,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5月28日,省人社厅印发《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我省拟使用人社部统一规划建设的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开展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报送,全面实行特殊工种备案制度。将全省参保企业现在职职工历年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经历的参保人员信息通过省或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备案,录入信息库,每年更新变动。

  各参保企业应于每年5月底前、11月底前,对符合相关规定、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职工,下发填报“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表”,由企业进行汇总填报“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花名表”,在显著位置张榜公示。有条件的还应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同步公示。

(责编:马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