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7月3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进一步扩大食品抽检计划。对违法企业则要执法必严,执行“处罚到人”。企业被吊销许可证的,对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涵盖31个食品大类(含保健食品和食盐)、120个食品品种、219个食品细类,突出对地域特色明显、生产消费量大和既往监管及抽检监测发现问题较多的食品类别。全年计划开展评价性抽检2340批次。抽检品种主要针对米、面、油等消费量大的加工食品和蔬菜、畜禽肉、鲜蛋等食用农产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有条件的市(区、县)可根据当地饮食特点,适当开展特色食品抽检,争取更加客观反映被评价食品品种的安全状况。同时,继续加大评价性抽检研究探索力度,争取为明年全面推开试点做好准备。
省市场监管局强调,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要同时开展现场检查和执法调查,切实防控不合格产品风险。对违法企业执法必严,执行“处罚到人”。同一生产经营企业多批次不合格或同一问题反复发生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同一年度累计3次抽检不合格并受处罚的,依照《食品安全法》,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被吊销许可证的,对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严重违法的生产经营者纳入信用监管“黑名单”,涉嫌犯罪的必须依法移送到位。对经营者免予处罚的,必须严格审查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的全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