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省太原市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经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批准,太原市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6名聘任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职位1:太原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互联网信息传播管理研究高级职员1名;
职位2:太原市交通运输局地铁运营高级主管1名;
职位3:太原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运行分析高级主管1名;
职位4: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互联网政务项目建设高级主管1名;
职位5:太原市促进外来投资局高级招商专员1名;
职位6:太原市大数据应用局大数据高级主管1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7月1日8时至2019年7月5日18时,提交招聘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太原市委组织部指定的电子邮箱。
(二)资格审查
由太原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聘任机关、专业机构等专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突出政治把关,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经太原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在太原红e网、太原人事考试网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三)综合测评
由太原市委组织部牵头,协调聘任机关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测评小组,从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中进行面试和综合评价。
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分别占60%、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应聘者的面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不达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序,按体检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考察、背景调查不合格或其他原因空缺出的名额,可依次递补。无递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五)公示和审批
聘任机关根据综合测评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任人员,经太原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在太原红e网、太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审批。
(六)办理聘任手续
聘任机关应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与应聘者签订聘任合同,确定聘任关系,明确聘任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等。
具体报名材料、职位资格条件及工作经历等详见太原红e网(www.tyhe.gov.cn)、太原人事考试网(rsks.rsj.taiyuan.gov.cn)发布的《2019年山西省太原市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