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国资国企改革中,我省将拿出好企业、好资产、好项目进行混改,推出一批煤矿类子企业混改项目允许民营企业控股,并在创新性企业中试点员工持股。
行动方案出台确定“135”战略目标
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推动山西国资国企改革整体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并起草了《2019年国资国企改革行动方案》。
《方案》提出了2019年改革的两个主要目标:一是实现“135”战略目标,即保持国有企业持续稳健发展态势,在优化资本布局、加速混改、推行市场化契约化管理三个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在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解决遗留问题、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加强国企党建五个方面加强支撑。二是主要经济目标,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0%以上,资产负债率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经济增加值力争增长12.5%以上。
煤矿类子企业混改允许民企控股
《方案》中最受关注的是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举措。为此,我省推出的主要举措有:
拿出好企业、好资产、好项目进行混改,建立混改项目储备库,面向全球公开推介;
太钢等8家竞争性企业要在集团层面开展股权多元化和混改;
推出一批煤矿类子企业混改项目,允许民营企业控股;
要在创新性企业试点员工持股,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开展,同步构建末位淘汰、股权退出等约束机制。
“僵尸企业”力争全部出清
对于国企混改中的“僵尸企业”、职工住房、三供一业等问题,我省也在解决国企历史遗留问题方面推出了相关举措。
一是市县政府要将“三供一业”维修改造财政补助加快使用到位,研究解决国企职工福利性住房的产权问题,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推进社区服务产业化。
二是重点启动市县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力争全部完成256户省属“僵尸企业”出清任务。同时,要盘活企业闲置半睡资产。
省级国有股东保持控股地位
根据省国资委印发的“操作指引”,省属企业实施混合所有改革应经过提出混改申请、制订混改方案、履行决策程序、开展审计评估、实施产权交易、办理变更登记等六个主要环节。
省国资委副主任高春毅称,上述环节中比较关键的有:履行决策程序中明确“省属重要骨干企业混改方案,报省政府批准。省属企业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原则上省级国有股东保持控股地位,国有资本不再控股的混改方案,报省政府批准。省属企业二级及以下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根据省国资委对省属企业的授权情况,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实施产权交易中要求“省属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国有资产交易,应在省国资委选择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交易,择优选择投资者,确保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依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