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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非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

太原法院守护“舌尖安全”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陈珊、白洁 2024年01月05日 09:24
内容提要:1月4日,太原中院发布近期公开审理的多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公布的案例显示,2023年,太原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3件,其中一审9件、二审4...

  1月4日,太原中院发布近期公开审理的多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公布的案例显示,2023年,太原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3件,其中一审9件、二审4件。案件审判过程中,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各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坚决守住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底线。

  近日,小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公益诉讼案件。审理查明,从2020年10月至2023年4月,屠某通过某电商平台等销售含有他达拉非的减肥食品,销售金额达145万余元。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1年,处罚金300万元,判决屠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430余万元。

  古交市人民法院公布了邵某某、蔡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从2020年至2021年,2人销售的减肥产品中含国家严禁添加的盐酸西布曲明成分。其中邵某某销售12万元,非法获利7000元;蔡某某共计销售9万元,非法获利3万元。法院依法判处邵某某有期徒刑2年9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25万元;依法判处蔡某某有期徒刑1年7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8万元。同时禁止二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食品安全无小事,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达到减肥效果,在制售的减肥食品中添加盐酸西布曲明等对人体有害的药物成分。盐酸西布曲明是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药物。服用该药可能增加心血管疾病风险,对消化系统、神经系统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严重时会导致心脏骤停。对此,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相关产品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以免对生命健康造成危害。

(责编:张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