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文明太原 >> 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安全“大礼包”送给孩子们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杨沫 郭红元 2023年06月02日 18:56
内容提要:“六一”儿童节来临,为全力预防和减少涉儿童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儿童知危险、会避险能力,5月31日,省公安厅交管局特别关注儿童出行安全,在为孩子们送上祝福的同时,也把这份安全“大礼包...

  “六一”儿童节来临,为全力预防和减少涉儿童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儿童知危险、会避险能力,5月31日,省公安厅交管局特别关注儿童出行安全,在为孩子们送上祝福的同时,也把这份安全“大礼包”送给孩子们,共同守护祖国未来。

  【过马路篇】

  典型案例:在山西临汾,一辆小型面包车由南向北行驶时,与一位由东向西横过道路的儿童发生碰撞,导致儿童受伤;在山西晋城,驾驶人王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时,路边一名小学生突然由北向南奔跑着横穿马路,驾驶人王某避让不及将其撞倒在地,导致学生胳膊骨折。

  交警提醒: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孩子过马路走人行横道、地下通道、过街天桥等过街设施,没有过街设施的,要从人行横道过马路,切不可横冲猛跑。

  【玩耍篇】

  典型案例:2023年3月的一天,在山西阳泉,两名小学生在回家路上追逐打闹,其中一名学生突然冲向马路,此时一辆出租车经过,驾驶员完全来不及反应,小学生直接被撞倒,所幸小朋友只是软组织挫伤并无大碍。在山西朔州,两名儿童蹲在路边玩耍,驾驶人白某驾车时未绕车一周进行检查,两名儿童正好处于驾驶人视野盲区内,不幸被卷入车底。幸运的是当时车速较慢,一名儿童受了轻伤,另一名儿童未受伤。

  交警提醒:驾驶人在上车前要养成主动观察、绕车一圈的好习惯。同时家长也应照看好身边的小孩,教育孩子不能在停车场、小区、马路边车辆周围或车辆可能行经的区域玩耍、逗留。

  【骑行篇】

  典型案例:2022年8月8日,在山西临汾,刘某驾驶小型汽车沿道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三枝分叉路口时,与由三枝分叉东侧路口驶出的学生刘某(14岁,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学生刘某受伤。在山西忻州,两名学生(均未佩戴安全头盔)骑乘一辆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通过十字路口时,与一辆由北向南直行的白色轿车发生猛烈碰撞,电动车上的两人瞬间被撞飞,先摔落在轿车机盖上,后又翻滚倒地数米远,幸好两名学生只是轻微擦伤。

  交警提醒:骑自行车须年满12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严禁骑摩托车。未成年人因缺乏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措施,上路遇到险情时容易慌乱,易发生事故,家长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担负好孩子的安全监管责任,孩子骑行电动自行车须佩戴好安全头盔,横过马路时务必要下车推行。

(责编:范婉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