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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水源地保护

娄烦县检察院设立汾河水库检察室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刘友旺 通讯员 冯勐丽 侯宣宣 2022年03月19日 09:43

  为织密水源地保护“防护网”,3月17日,娄烦县检察院汾河水库检察室挂牌成立。

  汾河水库作为省城太原唯一的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是娄烦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的关键,也是全省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汾河水库检察室是检察机关为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建立长期“保水”机制,切实织密水源地保护“防护网”而设立的平台。

  检察室设立后,该院将依托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为汾河水库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提供五大服务。

  一是提前介入,高效精准地处理涉库区的刑事案件。监管库区内是否存在破坏安全护网、侵占、毁坏水工程、污染环境、水文观测设施、设备等行为,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根据法律规定依法起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督促相关个人或单位做好赔偿、补救措施。

  二是助力民事纠纷化解。对于在水库周边巡查发现的种田、放牧、捕鱼、垂钓、野炊、烧烤、露营等活动,对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处理;对情节严重的,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对情节恶劣的情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强化对各类案件的监督。通过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监督类或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督促依法履职,做好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等水库的保护管理工作。

  四是加强与各行政机关沟通,防范公益诉讼风险。联合县水务局加强汾河流域汛期安全检查,做好防汛备汛相关工作;及时了解气象信息,督促汾保中心做好地质灾害检查巡查、监测监控,提前做好防范工作等。

  五是提供优质法治宣教产品。在库区及周边区域开展法治宣传,向村民、游客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提高群众全面保护生态环境意识,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贯穿到水源地保护全过程。

  挂牌当天,该院和山西汾河水库管理有限公司、县公安局、县汾保中心、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如何做好汾河水源地保护进行了座谈。

(责编:张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