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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曲法院:春耕播撒“法治雨” 开启“春耕服务月”

来源:太报全媒体 作者:田露 2021年06月15日 11:08

  “春雨至,万物生”。三月万物复苏,正是春耕好时节。

  送法进村让农民“心不慌”

  为确保及时开展春耕生产,大力巩固脱贫成果,自3月上旬2个法庭的干警深入辖区内的大盂镇、高村乡、杨兴乡等6个乡镇的32个行政村,走村入户,通过以案说法、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常识讲座等方式,向农民群众讲解假冒农资农药、化肥、种子等方面坑农、害农案件和相关维权法律知识,并向群众广泛宣传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农民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法律疑难问题,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杜绝损害农民春种利益案件的发生。

  风险提示让农民“不迷路”

  法庭干警在走访村镇科普民法典等法律常识的过程中,着重提醒村民在购买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等产品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农机站和种子公司购买,注意甄别农资用品的质量,避免发生损失;购买后要向商家索要正规发票或购买凭证,做好证据留存,一旦发生不法侵害需要法院出面协调的要及时与法院联系,保证自身利益不受损失;如购买农资用品面临资金紧缺,建议到正规银行进行贷款,避免产生非法的网络借贷和民间借贷的纠纷。法庭干警还来到辖区内多家涉农公司询问是否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是否需要法院帮其解决矛盾纠纷,并向其负责人释明生产、销售假冒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未雨绸缪让农民“保春耕”

  进入春耕季节以来,阳曲法院还采取多种措施为春耕生产播洒“及时雨”。结合辖区春耕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涉农案件,做到未雨绸缪,开辟“绿色通道”。为方便农民群众立案,立案庭采取预约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措施,尽量不让农民因立案而耽误春种生产。同时,加大诉讼指导力度,对来院咨询的涉农当事人,告知其如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出台相关政策,对立案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减、缓案件受理费,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对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农资案件实行“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结,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该举措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好评。

(责编:张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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