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从太钢获悉,太钢出台《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诚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为全体员工建立诚信档案。
太钢员工诚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严格遵循真实性、公正性、保密性、及时性四大原则。从档案内容来看,主要涵盖员工基本信息、守信行为奖励记录、失信行为惩戒记录以及诚信分值四部分内容。守信行为聚焦员工在工作与生活中的诚信表现,包括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恪守宝武价值观,坚持诚信为本、履约践诺,且在太钢内部、市级、集团级、省部级及全国范围内获得道德模范类荣誉,或在诚实守信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行为。失信行为则包括员工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以及违反《太钢诚信准则》的相关行为。
在诚信分值管理上,设定员工诚信基础分为100分,根据员工具体行为进行加减分。符合守信情形的,按不同标准加1至5分;存在失信情形的,按对应情形扣1至5分。诚信分值的有效期与影响期自行为生效之日起计算,期限结束后自动失效,确保分值能客观反映员工特定时期内的诚信状况。
诚信档案记录及诚信分值将直接应用于员工综合评价、职业发展等关键环节,形成明确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若员工有守信行为记录,其当年综合评价、层级晋升、岗位调整等会依据对应分值高低给予优先考虑;此外,还会在培训机会分配、职业发展规划制定等方面给予倾斜,为其提供更多成长空间。一旦员工存在失信行为记录,其当年综合评价不得高于“称职”,且在失信影响期内,不得参与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也将失去岗位晋升、层级提升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