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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显温情 纾困解难暖民心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任蕾 通讯员 王之风 2024年05月09日 07:43

  为扎实开展好司法救助工作,推动“终本出清”,近日,小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司法救助案件研判会”,共确定拟司法救助案件9件,拟救助金额436000元。

  9起案件中,有3起民事赔偿案件,都源于2021年的一场火灾:2021年7月30日凌晨5时,位于太原市一户村民的自建房内发生火灾,一楼的电动自行车在充电时,充电器发热引燃了周围的易燃物,导致一楼发生了过火面积两平方米的火灾事故,造成9人受伤住院,此次救助案件涉及到其中3人:一位是当时怀有双胞胎的孕妇以及3岁的女儿,另一位是孕妇的外甥女。

  被执行人郭某从2021年11月起,便不再为申请人垫付医药费,当时年仅3岁的孩子前后做了十几次手术,如果得不到及时治疗可能会造成终身残疾;身怀双胞胎的孕妇自事故发生后便一直郁郁寡欢,在家靠吃抗抑郁药物控制病情,其丈夫作为全家的顶梁柱,只能承担起在家照顾妻女的责任,他无法外出打工,因此无经济来源,家中因给妻女治病已欠债几十万元。

  除去前期郭某垫付的75万元医药费外,根据法律生效判决,郭某还需赔偿147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郭某主动履行了4万元并发放给申请人,经过网上查控,其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2024年3月15日,承办法官李浩团队决定对被执行人郭某进行现场调查,对其房屋进行强制搜查,经过搜查,郭某除去每年固定的所收租金外,确无其他执行财产可供执行。

  鉴于案件特殊性以及后续救助申请人需要进行多次手术而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几乎为零的情况,小店法院经过研究决定,将此3起民事赔偿案件定为拟司法救助案件,拟救助金额共计20万元。

  在另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被执行人王某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将步行的武某某撞倒后逃逸,造成武某某当场死亡。最终,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附带民事赔偿金54万余元。当时,王某某无可供执行财产,其刑满出狱后也未履行民事赔偿金,称自己没有履行能力,正在外出打工偿还。武某某丈夫于是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经向申请人社区居委会核实,考虑到申请人因年纪大、身体不好,需要常年吃药,其大女儿无业,在家照顾孩子;小女儿待业,日常照顾父亲起居生活,均无经济来源。经过专业法官会讨论,决定将该案确定为拟司法救助案件,拟救助金额为5万元。

  过去一年,小店法院积极转变司法理念,主动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大力争取地方政府、乡镇基层部门、妇联、残联、慈善总会等机关和组织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被救助人积极开展社会化救助,实现“应救尽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今年,小店法院司法救助工作也将有序进行开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编:张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