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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破坏外墙围栏 社区责令修复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韩睿 通讯员 张小红 2024年04月22日 08:04

  花店门前是小区外墙围栏,为了便利顾客,商户竟然擅自破坏围栏“开门”,居民意见很大。师范街社区网格员杨鑫走访后运用《民法典》给商户普法,并及时汇报,随即街道和社区发出通知,责令商户限期恢复原状。

  4月1日,经居民群众投诉,杨鑫在辖区师范街28号省建宿舍走访发现,小区外墙铁栅栏被拆毁一小截,并用油毡布遮盖。杨鑫与该小区居民交谈了解,得知此事是一家花店商户所为。花店老板辩称,由于店铺位置偏僻,开张后生意一直冷清,想着店面和马路中间隔着围栏,顾客想进来还得绕远路,所以自己就给围栏开了一道“口子”。杨鑫告知对方,《民法典》明确规定,这种行为属于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随后立即向街道、社区进行汇报。

  随后,相关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对花店老板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且责令其迅速恢复原状。对方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尽快恢复。

  律师说法

  针对此事,山西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志东给出分析解读:根据《民法典》第287条和296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小区围栏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安全屏障和基础设施,任何人不得破坏。此事件具有典型性,再次告诫人们“损人利己”实不可取。

(责编:张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