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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遇到陷阱 购房产生纠纷

法官带你追剧学法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陈珊 2022年06月28日 08:43

  近日,热播剧《加油!妈妈》中,女主周南南和亲友遭遇了理财诈骗、买房纠纷等一系列法律相关问题。6月27日,记者采访了晋源法院家事审判庭法官李源,对剧中反映的法治热点话题逐一作出解读。

  高额理财被骗

  周南南的母亲为从某理财中心购买一款“高收益”理财产品,将名下的住房抵押给了理财中心,发现被骗后,周母因此去世。生活中遇到此类骗局,被害人还有机会拿回这套房屋的产权吗?

  李源法官解释:“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剧中,周母与理财中心签订的一系列文件中,包含一份“房屋买卖权限的代理协议”,即使这份代理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但理财中心以代理人的身份将数百万元的房屋以低价出售给中介公司,显然未尽忠实勤勉义务,应承担责任。同时,作为中介公司也明显存在恶意,损害了周母的合法财产权益,因此理财中心和中介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对周母不发生法律效力和约束力。周南南作为唯一继承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中介公司与理财中心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返还房屋,还可以要求理财中心和中介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买房首付闹纠纷

  女主朋友为买学区房,但其在明知某房屋存在法律纠纷的情况下,仍然向中介公司支付了50万元定金,却一直凑不够首付,被中介“最后通牒”:不及时付款,可能很快就会被查封。对此,不少观众提出,购房时,如果房屋后续被查封,购房者提出解除合同,还能要回定金吗?

  李源法官解释,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中介公司出售的房屋被查封,中介公司因履行不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向中介公司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责编:范婉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