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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岭区“六项措施”管控重点场所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袁剑锋、原茜 2022年02月27日 07:11

  2月25日,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六项措施”,进一步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和排查管控。强化餐饮企业及“两小门店”、冷链食品企业、农(集)贸市场、药店等重点场所的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人员登记等防控措施,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二是强化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管控。进入杏花岭区的进口冷冻冷藏肉品(含水产品)在储存、生产、销售、加工使用前必须全部实行总仓管理;所有检测合格的货品必须张贴“追溯二维码”后方可上市销售;所有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在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基础上,必须做到每周一次核酸检测;进口水果经营者禁止再次购进进口水果,库存进口水果必须消杀后才可售卖。

  三是强化农(集)贸市场的管控。市场从业人员每日自我健康监测,工作期间佩戴口罩、手套,着工作服上岗;市场建立完善的消毒制度,统一组织各门面、铺面、摊位经营者每日做好环境卫生清洁和消毒。

  四是强化药店的管控。行程码显示近14天内未出入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方可进店购药;采集购药人员信息,做好异常购药人员信息登记,并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对没有智能手机,不能出示健康码或行程码的老年购药人员,可以采用“窗口”无接触销售;禁止销售“一退两抗”药品。

  五是强化餐饮单位及“两小门店”的管控。保持场所消毒通风,积极倡导消费者节约粮食、反对浪费,使用公勺公筷;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管理制度;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要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彻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

  六是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控聚集性活动的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数,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责编:张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