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太原新闻网 >> 综合新闻

《太原市晋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11月1日起施行

来源:太报全媒体 作者:全媒体记者 王经纬 2021年10月31日 11:47

  据10月29日太原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消息,《太原市晋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将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晋阳湖是华北地区最大的人工湖,作为太原市陆生生态系统和水域生态系统的重要资源,在优化水生态空间布局、防洪、供水、维持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湖点睛”龙城山水格局的有机构成,为锦绣太原增添了灵气与秀美。

  近年来,太原市在晋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湖泊的水质需进一步提升,生态保护与修复相关部门职责需进一步明确,生态保护与修复缺乏山水林田湖草统一规划治理等。

  《太原市晋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共7章37条,从明确立法目的与保护修复原则、厘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全面推进生态保护、有效促进生态修复、强化监督等方面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

(责编: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