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掉黑恶势力组织1698个,破获文物犯罪案件1559起、追缴文物5万余件……12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通报了我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果。
1698个黑恶团伙覆灭
2018年1月,我省公安机关展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目标,针对一切黑恶势力犯罪持续发力、强势推进,掀起了斗争新高潮。专项斗争开展近3年来,全省公安机关累计打掉黑恶势力组织1698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210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6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925个,破获案件1.4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9万余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417.7亿元。2018年和2019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连续两年授予省公安厅“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公安部也在全国公安机关推广了山西做法。通过专项斗争,我省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明显提升,党风政风社风明显好转,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追缴文物5万余件
专项斗争中,我省公安机关结合省情实际,紧盯文物、农村、矿产、能源、环境等重点领域,向各类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
在打击文物犯罪方面,警方坚持“三追一挖”和“四不放过”,案件串并深挖、追缴文物溯源、流通领域拦截同向发力,先后侦办了闻喜“6.·03”专案、襄汾“6·15”陶寺北系列盗掘古墓案等一批重大案件,追回了晋公盘、义尊、义方彝等一批流失海外的国宝重器。
2018年以来,警方累计破获文物犯罪案件155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14人,追缴文物50780件,其中一级文物285件、二级文物476件、三级文物1695件,追缴文物数量、移交涉案文物数量居全国之首。2018年5月以来,全省盗掘古墓葬犯罪保持了“零发案”。在打击破坏经济的涉矿黑恶犯罪方面,警方打掉了盘踞矿产资源领域的黑恶势力组织74个;在打击横行乡里的黑恶犯罪方面,累计打掉村霸黑恶势力组织317个。同时,警方进一步把打击锋芒对准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违法犯罪,累计扫除“市霸”“楼霸”“行霸”“路霸”及“套路贷犯罪”等扰乱生产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团伙621个,打掉破坏治安秩序、损害社会风气的黄赌毒黑恶势力团伙236个,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向好,营商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黑恶目标逃犯清零
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我省公安机关围绕“六清”目标,强力决战攻坚,推动将黑恶势力犯罪清彻底、清到底、清干净。
一是开展“线索清仓”攻坚战,目前共受理和摸排线索2.7万余件,今年10月前接收的线索全部办结清仓。
二是开展“逃犯清零”攻坚战,对目标逃犯全部建档,逐人落实追逃责任,全省境内涉黑涉恶目标逃犯实现清零。
三是开展“案件清结”攻坚战,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7起重大涉黑案已全部审理判决,全省2020年6月底前立案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部移送审查起诉。
四是开展“黑财清底”攻坚战,全省零资产查扣的涉黑案件已全部消除,累计查扣黑恶资产数位居全国第二,法院一审判决财产已执行206亿元,位居全国首位。
五是开展“伞网清除”攻坚战,侦办黑恶案件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已全部移送有关部门。六是开展“行业清源”攻坚战,根据案件侦办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情况,及时向22个行业主管部门发送风险提示函7978件,积极推动行业监管部门治乱整序。
打早打小防“做大做强”
为防止从事一般违法犯罪的小团伙“做大做强”,我省公安机关在专项斗争中建立健全了“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
建立及时发现预警机制。对群众举报、信访反映、社会舆情关注的套路贷、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讨债、盗贩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3人以上结伙作案的刑事、治安警情以及“黄赌毒”警情和所有涉黑涉恶线索,开展常态化分析研判,并针对容易产生涉黑涉恶的高危人群、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进行重点监控,对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露头就打。
构筑智能化常态化打防格局。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建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自动分析推送模块;建立完善重点人员数据库,加强对外来务工、无业失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的服务管理和教育,解决好黑恶势力团伙成员重复犯罪和涉案人员低龄化问题。
同时,公安机关还通过完善司法机关同步协作机制、警纪协作严惩同步机制、黑产警银协查协办机制、黑恶风险提示制度等措施,肃贪反腐,坚决杜绝黑恶势力在“保护伞”下“做大做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