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10月20日在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对部分超期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公示》。记者注意到,此番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布的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共有52人,其中入学时间最早的一人为2002年入学,已经“读博”18年之久。(澎湃新闻10月21日)
根据《东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博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为6年。此次作退学处理的,不仅全部超期,个别甚至已超最长年限的3倍。可以说,如今的清退完全有据可依,甚至来得有些晚了。
然而,虽然大批量清退超期博士生的高校不算多,但博士超期却并非偶然现象。近年来,随着博士招生人数的增多,博士延期毕业率也在持续上升。有数据显示,我国博士延期毕业率在2003年只有不到50%,而2018年增长到64%——多数博士无法按期毕业。
究其原因,是他们的素质无法达到最低毕业要求,还是培养和考核方面出了问题?一方面,不排除有部分博士生,在考上的那一天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以为混混日子就可以顺利毕业;或许还有一些学生只是迫于就业难而选择考博,所学专业并非自己的兴趣或擅长,无心也无力完成学业;另一方面,也有媒体报道称,博士教育存在的一些弊端,直接影响到他们的顺利毕业。譬如,很多高校要求博士必须在指定的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数篇论文,且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并未有这样的硬性要求,现实中也的确存在“成绩合格,就是论文发不了”的困境,只能被动超期。此外,也有个别导师没有把精力放在培养学生身上,甚至因“私活”过多占用了博士生的学习时间,也导致博士生难以顺利毕业。
可见,退学处理只是结果,着力解决其背后可能存在的弊端才是关键。如果是态度或能力问题,如很多在职博士生忙于工作,无心也无力完成学业,那么自当及时清退,避免占用学校的教学资源和导师的招生名额;如果是毕业门槛过高,甚至超出实际需要,以至于让延期毕业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就需要反思制度要求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并加以改正。毕竟,发论文与出成果并不能与能力直接划等号。 无论如何,严格要求没有错,但前提是建立科学的淘汰体系,对社会负责,也对学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