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太原市宣传文化名家工作室
领衔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各县(市、区)委宣传部: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搭建人才事业平台推动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按照《关于印发<太原市宣传文化名家工作室建设实施细则>等五个文件的通知》(并人才〔2019〕1号)要求,现就做好第二批太原市宣传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年全职在并工作,为我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社科理论、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文物保护、新媒体与文化创意等重点门类优秀人才。
二、选拔名额
宣传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10名左右,各领衔人可选拔推
荐3-5名工作室成员。
三、名家工作室领衔人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违纪、学术不端、失信等不良记录;
- 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太原市宣传思想文化建设工作做出重要贡献;
- 具有强烈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 申报当年在职在岗在并工作;
- 领衔人一般不超过57周岁,对于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专业条件
1.社科理论
⑴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⑵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对本专业学科发展有比较突出的贡献。
⑶在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曾获省级以上奖励或本专业领域有影响力的学术奖项;独立或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承担过省级以上社科基金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含内部研究报告)对市、县党政部门的决策曾发挥重要参考作用;研究成果(含理论宣传和社科普及作品)具有较高的社会公认度和知名度。
2.新闻出版
⑴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⑵具有较高的新闻理论素养,掌握较强的专业技能,获得过
“山西新闻奖”以上奖项;具有较高的出版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出版或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获得过省级以上出版奖项。
⑶在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胜任本单位重要稿件采写,并有积极影响社会舆论的重要作品,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判断力、创新力,在专业报道领域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知名度;负责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版面、栏目、节目的编辑,有较高的选题策划和编辑业务水平;适应媒体融合的传播趋势,具有一定的全媒体策划、采编和领导能力;编辑的文章、编导的节目、负责制作的栏目,导向正确,形式新颖,思想性、权威性与可读性较好结合,为群众喜闻乐见;胜任重要社论、评论文章和名牌栏目、节目的撰稿工作,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思想深度,文风严谨,见解独到,有业界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在社会上和受众中有一定的知名度;主持或主播重要栏目和节目,专业基础扎实,具有一定的业务理论研究水平,能形成个人成熟的播音、主持风格,栏目、节目收听、收视率较高,在观众听众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3.文学艺术
⑴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⑵获得过省级以上文艺奖项或国际性专业权威性奖项,有较高知名度。
⑶在文艺创作、文艺评论、表演、导演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是政府保护、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文艺种类的骨干人才,或从事民间文艺工作的拔尖人才;在一些有影响的作品的创作生产中担任过主要工作,或举办过全国性个人作品展览、展演;创作发表过有全国性影响的长篇小说或多部剧本、中短篇小说、诗集等文学作品;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专著或多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对文艺创作和文艺理论研究产生过积极重要的影响。
4.广播影视
⑴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
⑵在影视导演、节目(活动)策划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所导演、策划、主创的作品(活动)获得过省级以上奖项或国际性专业权威性奖项,有较高知名度。
5.文物保护
⑴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⑵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政策水平,在文物考古、理论研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获得过省级以上奖项。
6.新媒体与文化创意
⑴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
⑵熟悉文化产业工作,熟悉文化创意、文化展览、动漫游戏、数字出版、网络直播平台等文化产业的有关知识和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应用能力、管理能力或市场营销能力。
⑶能较好地把握市场运行规律,创立了文化品牌,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参与过太原市重大活动的宣传和推广,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力,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方面都取得显著成绩。
四、名家工作室成员选拔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违纪、学术不端、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一定的创新能力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申报当年在职在岗在并工作;
(四)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五)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培养前途的中青年骨干,具有扎实的业务功底,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五、组建程序
(一)推荐申请。工作室领衔人由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自愿申报、填写相关材料,经其所在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报市委宣传部。
(二)组织评审。市委宣传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评选确定初步人选,并经太原市宣传文化名家工作室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同意后,对其进行考察。
(三)会议研究。根据评审、研判及考察情况,市委宣传部部务会对初步人选进行研究审定,确定领衔人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公布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市委宣传部向社会公布宣传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人选名单。
(五)选拔人员。由工作室领衔人进行选拔,符合条件人员自愿申请、单位推荐,报市委宣传部审核确定。
(六)签订协议。市委宣传部与工作室领衔人签订《太原市宣传文化名家工作室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任务、质量评估、保障措施等方面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工作室领衔人与工作室成员签订《太原市宣传文化名家工作室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任务及成员培养等方面制定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任务及评价办法。工作室领衔人将本工作室工作方案、成员组成情况、预期工作效果等相关材料上报市委宣传部审核。
(七)挂牌运行。宣传文化名家工作室以领衔人姓名命名,组成情况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为工作室挂牌,并依据相关规定和职责开展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于2020年 10月 12日前,将《太原市宣传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申请表》《太原市宣传文化名家工作室项目申请书》《太原市宣传文化名家工作室成员申请表》
《太原市宣传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报名汇总表》《太原市宣传文化名家工作室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人选所在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干部科(附电子版)。
联系人:底强利,联系电话:4030693。
(二)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避免多头申报。
附:
1.《太原市宣传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申请表》;
2.《太原市宣传文化名家工作室成员申请表》;
3.《太原市宣传文化名家工作室项目申请书》;
4.《太原市宣传文化名家工作室领衔人报名汇总表》;
5.《太原市宣传文化名家工作室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6.《太原市宣传文化名家工作室成员报名汇总表》
中共太原市委宣传部
2020年9月19日
表格下载:推荐申请表及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