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省自然资源厅消息,根据已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行为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势头的通知》,我省将利用半年时间,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
我省要求,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的占地行为。特别对于7月3日后新增的农村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将严格按照“八不准”要求,实行“零容忍”、严查处。
(责编:马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