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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是文明的受益者与守护者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程绍德 2020年06月03日 16:32

  个人文明一小步,社会文明一大步。5月15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于6月1日起施行。5月31日,在我市开展贯彻落实《规定》宣传活动启动日当天,记者看到在位于新建北路桃园三巷口、火车站等几处活动宣传点,志愿者通过摆展板、有奖答题、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讲《规定》有关知识,受到群众好评。(《太原晚报》6月1日)

  一个城市的文明与魅力,不仅仅表现在优美的环境与完善的基础设施等方面,更体现在其所折射出的精神特质。市民作为城市的主体,自然也是城市发展与文明进步的能动力量,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全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既是城市软硬环境协调并进、和谐发展的要求,也是全面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的关键。

  于太原市民而言,有时候可能觉得全国文明城市就近在咫尺,而相当多的时间里又觉得相当遥远。究其根源,还在于个别市民的文明素质没有达标,时常会做出一些有损城市文明的出格事情来。文明城市创建为提高市民整体素质提供了重要载体,对于我市市民来说,明显还有许多不良陋习有待改进。比如,随地吐痰、聚餐不用公筷公勺、乱扔乱倒垃圾、排队插队、乱过马路等,这些看起来都是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但累计在一起就会让城市文明大打折扣,成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一个巨大的障碍。

  任何一种习惯都不是天生的,它是外在要求或因素内化为人们内在行为准则的一个长期过程。一个不文明的习惯虽说不是一天养成的,但要想告别它也并不难。过去,很多市民住着小平房,家里都没有装地板,因此一些人在自己的家里也是乱扔乱吐,可是搬进经过装修的楼房后,这些陋习不是很自然就改掉了吗?

  市民是文明城市的直接受益者,因此也理应是城市文明的守护者,每个市民都有义务、有责任为提升城市“颜值”出力。如果每一个市民都能自觉告别随地吐痰等不文明陋习,养成文明好习惯,我们的城市自然就会越来越文明。

  (作者为辽宁自由撰稿人)

(责编: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