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罗志华
国家卫健委9月6日下发通知,要求全面实现省内血站与用血医疗机构无偿献血者信息互联互通,使医疗机构在费用结算过程中可获取患者及其亲属无偿献血信息,简化手续、精简材料,实现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省内就医时临床用血费用出院直接减免,形成“医院直免为主、网上申请减免为辅”的血费减免服务新模式。(《成都商报》9月24日)
《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免交或减交相关费用。但如何减免,未作具体规定。以前由于信息不通,献血信息只掌握在采血机构手中,所以通常的做法是:医院先照单收取用血费用,本人和直系亲属曾经无偿献血的用血者,可以到血站申请退费。
这样一来,就比较麻烦。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即使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也要先垫付这部分费用,增加了经济负担。更关键的是,为了报销用血费用,有时候民众不得不在医院与血站之间多次跑腿,且最终能否报回用血费用、能报销多少,都还难说,说不定哪个地方卡了脖子,比如手续不全、票据缺失等,费用就得不到减免。
不久前,一位女士无偿献血9年,她母亲在医院用血,应该依法减免用血费用,但当这位女土拿着发票到血站报销费用时,却被要求证明“你妈是你妈”,最终由血站领导“网开一面”,费用才得以报销。此事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却需要求人才能办。血站鼓励献血时热情欢迎,报销费用时却如此艰难,难免会让人感到心寒。
当前,连跨省异地就医都已普遍实行直接结算,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已不存在技术障碍。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既是一项新增便民措施,也是民众权利的回归。省内用血费用直免只是第一步,将来条件成熟了,还应尽早实现全国用血费用直免,以适应跨省异地就医越来越频繁的形势。 让献血者少跑腿、不闹心,能够快捷且充分地依法享有权利,他们才会有更强的获得感,才愿意用更多的热血来温暖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