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经有积水的路段却不减速,飞溅的积水溅了路人一身水。今后,这样的行为可不仅仅是不文明了,还有可能收到交警开出的罚单。8月8日,太原市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太原交警开出十多年来首张行经积水路段不减速的罚单。
8月7日,太原交警指挥中心收到网友举报,8月1日17时40分,一辆小型轿车在滨河东路平阳路西一巷至南内环南匝道路段行驶时,行经积水路段故意加速通过,积水溅了旁边骑车人一身。不仅影响城市交通文明形象,也存在引发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指挥中心情报作战岗立即研判分析,积极沟通寻找相关法律依据,最终确定该车驾驶员李某涉嫌驾驶机动车行经积水路段未减速通过的违法行为。指挥中心迅速指令小店二大队通知当事人回队,批评教育并依法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其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这也是自2008年以来,十多年内首张行经积水路段不减速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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