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及地面安全,威胁空域安全,危及重要目标安全。7月25日,市公安局通报了去年以来发生在我市的三起无人机警情和潜在的三方面危害。二青会日益临近,警方将加大摸排查处力度,通过雷达跟踪、干扰等高科技反制措施,严厉打击“黑飞”现象,杜绝无人驾驶航空器升空引发的各种不稳定因素,为二青会顺利召开保驾护航。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教导员张俊宝介绍,警方经前期摸排了解到,我市目前共有各类航空器775个,具有驾驶维护技能人员66人,符合起飞条件的地点有5处。近年来,随着无人机数量的急剧增加,因无人机引发的事故也呈上升趋势,如果使用不当或被不法分子利用,还会危及城市公共安全,其潜在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飞行事故易发,危及地面安全。无人机操控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且受天气、地形、信号干扰等因素影响,容易发生碰撞、坠机等飞行事故,危及地面人身财产安全。
典型案例:去年8月,全省第十五届运动会期间,张某驾驶的无人机因机械故障从高空坠落,砸中一名老人,致使老人受伤住院,后经协商,张某赔偿老人医药费5万元。
其次,是违规飞行威胁空域安全。在机场附近、空中航线等禁飞区违规飞行的无人机,其自身及无线电信号都会对载人航空器飞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典型案例:今年4月5日,在太原武宿国际机场31号跑道附近航道上,空管人员及时发现了一架无人驾驶航空器,立即指挥飞机更改起降方向,避免了航空事故的发生。
最后,是危及重要目标安全。不少无人机具备图像采集、实时传输等功能,一些高端无人机甚至配备有灵敏的红外线或无线电感应器等高科技设备,能隐蔽窥探、监视重要对象行踪;或侦测、观察军事设施、敏感地区、重要设施,如不加以有效防范,会危及国家安全。
典型案例:今年3月8日下午5时40分许,公安直属分局接到管辖单位呼延水厂(禁飞区域)保卫部门反映:有人在水厂大门外放飞无人机,已被保卫人员制止。经查,某广告公司郑某等人受尖草坪区经济转型乡村指挥部委托,对全区重点工程项目进行拍摄,因导航原因,无人机被误导至呼延水厂附近。郑某等人听从保卫人员劝阻,停飞后积极配合调查,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警方对郑某等人予以警告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保证书,要求其广告公司到相关部门办理无人机登记备案事宜。
民警提醒,无人机爱好者在购买无人机后,应当按照使用说明进行实名认证,激活后再使用。如果计划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飞行,则需要向山西空管分局提交申请表,以及包括民航局批复文件、飞行人员证件、飞行计划、飞行区域示意图、公司相关资质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待获得空管批准后,再携带这些资料到飞行空域属地公安局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