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来我市办事儿的长治人郭某,7月14日晚与朋友畅饮至午夜,结果次日清晨准备上高速返回长治时,被交警万柏林二大队民警查出属于醉酒驾驶。7月15日上午9时,在东社高速口设卡检查的交警万柏林二大队民警发现,一辆蓝色别克商务车内有浓重的酒气。
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车男子郭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103.9毫克酒精,而最终的血液检测结果显示,郭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酒精112.05毫克酒精,属于醉酒驾车,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郭某讲,他是来太原办事儿的,前一天晚上与朋友聚会,一直吃喝到午夜时分。他觉得睡了一觉,应该没问题了,便开着车准备回长治,没想到还是属于醉驾。
目前,郭某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交警提醒大家,“隔夜酒”危害不小,酒精代谢速度存在个体差异,前一晚大量饮酒,次日上午最好不要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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