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全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通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副市长卢秋生在太原分会场收看收听。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采取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作为国企改革“十项试点”之一,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正在加速推进。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的重要措施。
《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2020年年底前完成。同时,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国有企业管理的市政设施、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等职能移交进入倒计时,部分地方已经提前完成。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勇于担当,善于协调,扎实有序地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要协调联动,分类梳理,切实保障国企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领导,协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责编: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