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了解到,在太原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现已开始申领2019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企业制定了稳定就业措施并作出在政策实施期限内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书面承诺;上年度企业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占上年度企业平均参保职工人数的比例不高于4.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且不在发改、生态环境等部门公布的“黑名单”内。
各企业将按照上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实施补贴。符合条件的去产能企业补贴额度为上年度企业及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总额的70%。审核认定参照原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核程序实施。
“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可申请“应急稳岗补贴”。允许有历史欠费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在补缴上年度欠费并签订历史欠费补缴协议后,享受应急稳岗补贴。申领“应急稳岗”的企业在满足前款缴费稳岗补贴政策条件的前提下,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2017年开始出现亏损;2018年度利润总额小于等于零或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度下降50%以上或2019年连续三个月出现亏损。符合条件企业将按6个月的2018年下半年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年度平均参保职工人数实施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