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方案》,2019年由山西省文物局和省委宣传部联合起草出台。《关于涉旅文物保护单位“两权分离”改革的意见》,2019年6月经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6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山西省文物局对《实施方案》和《意见》进行了深入解读。
建设革命文物大数据库
山西是革命老区,不同历史时期的革命斗争在三晋大地上留下了许多实物遗存,涌现出一大批英模人物和集体,锻造了宝贵的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右玉精神。2018年7月,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 -2022年)的意见》后,2019年3月,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等四部门联合公布了全国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全国15个片区645个县,我省有7个市的54个县(市、区)被列入第一批名单的晋冀豫片区。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挖掘革命文物资源,根据我省革命文物资源的现状和特色,省文物局与省委宣传部联合起草了《山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到2022年,建成山西革命文物大数据库,建设全省革命文物全景展示平台。明确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的五项主要任务:摸清资源底数,梳理各种遗址遗迹、纪念设施、文物藏品,同时征集相关史料和口述资料;完善保护措施,实施革命旧址维修保护行动计划和馆藏文物保护修复计划;扩大开放范围,拓展利用途径,结合实际辟为文化教育场所、打造旅游精品线路、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挖掘文化内涵,更好地体现时代精神;创新传播方式,从宣传对象、传播手段入手,增强传播效果。
《实施方案》还提出了我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6项重点项目,通过实施百年党史文物保护展示工程、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革命文物主题保护展示工程、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工程、革命文物宣传传播工程、国防教育示范展示工程,从史料研究、重点片区、重大主题、展陈提升、宣传传播、国防教育等方面,全方位构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体系。
激发涉旅文保单位活力
我省是文物大省,与我省丰富的文物旅游资源相比,一些涉旅文物单位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活力不足,制约了我省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2016年,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一批涉旅文物单位进行了“两权分离”改革,但还有一批涉旅文物单位存在体制障碍,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文物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涉旅文物保护单位“两权分离”改革的意见》。“两权分离”是指文物保护单位在坚持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意见》提出,涉旅文物保护单位“两权分离”改革要坚持依法依规、政府主导、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造性转化等原则。
目标是继续深化第一批已改革的13处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完成第二批50处涉旅文保单位“两权分离”改革。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探索并推进全省涉旅文保单位两权分离改革。
改革的主要任务:厘清主体权责,明确管理主体和经营主体各自的权责;做好经营发展规划,更好地传播文物价值,拓展文物利用方式,做好相关部门、行业的统筹对接;创新改革模式,除了省政府确定的几种改革模式,还可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文物单位开发利用;引进培育市场主体,政府及其部门要对经营主体的能力、资信严格把关;分类推进改革,对不同体量、不同地区、不同产权的涉旅文物保护单位,采取不同的开发利用方式,确保文物价值得到完全发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