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近期举行“企业上云”云服务平台培训交流会,推动我市企业利用政府支持政策,更好使用云服务和产品。记者了解到,我省利用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采用电子“云服务券”形式,支持上云企业使用购买云服务和产品。
在“企业上云”云服务平台培训交流会举行期间,市工信局对各县(市、区)、不锈钢园区工作人员进行平台使用培训,解读了“企业上云”要点;云服务平台承建商介绍了平台的功能和使用方法。记者了解到,根据《山西省“企业上云”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试行)》,“云服务券”是政府为引导、支持“企业上云”而发放的一种有价凭证,通过财政资金对上云企业购买云服务商的服务给予一定奖励。支持对象为,在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优先面向科技型、创新型、高成长型企业、国家及省各类试点示范企业、重点培育企业。
上云企业应先与云服务商签署合同,在“企业上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并上传上云服务合同、发票及支付凭证等材料,提交“云服务券”申领申请。“企业上云公共服务平台”生成“云服务券”后,上云企业可用其抵扣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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