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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撞坏摩托车 肇事逃逸终现形

摩托车主获赔3000元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韩睿 2024年11月29日 10:01
内容提要:停在楼下的摩托车被撞坏,肇事者却溜之大吉,气坏了居民王先生(化姓),求助属地朝阳社区。网格员范蕾帮助调取公共视频后,找到肇事者刘女士(化姓)

  停在楼下的摩托车被撞坏,肇事者却溜之大吉,气坏了居民王先生(化姓),求助属地朝阳社区。网格员范蕾帮助调取公共视频后,找到肇事者刘女士(化姓)。在网格员和交警共同努力下,11月27日,刘女士对王先生给予赔偿。

  11月19日,迎新路34号院居民王先生发现,自己的摩托车把手和排气管严重损坏,车身也有多处划痕,估计是被撞坏的,于是拨打了交警部门和社区的电话,请求帮助。随后,交警和网格员通过调取公共视频发现,肇事者是与王先生同住一栋楼的居民刘女士。视频画面显示,事发前晚,刘女士在楼下停车时,不慎将王先生的摩托车撞翻,然后对摩托车多处损坏视而不见,也没有联系车主,只是将车扶起后就走了。

  针对此事,交警及时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刘女士全责,另告知王先生可追究对方肇事逃逸的责任,以及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相应赔偿。而刘女士则希望和王先生“私了”,遭到王先生拒绝。网格员告诉刘女士,根据民法典第1208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私了”是不允许的,如果刘女士执意私下解决,可能还要再负其他法律责任。最终,刘女士走公开流程,赔偿维修费3000元,王先生也出具了谅解书,此事得到妥善解决。

(责编:张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