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轿车司机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强行通过路口,而摩托车骑手则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结果两车相撞。5月31日,交警迎泽二大队通报了这起发生在解放路羊市街口的交通事故。
轿车司机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强行通过路口,而摩托车骑手则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结果两车相撞。5月31日,交警迎泽二大队通报了这起发生在解放路羊市街口的交通事故。
5月26日13时许,一辆两轮摩托车由北向南通过解放路羊市街路口时,与一辆由东向西通过路口的白色轿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骑手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交警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并调取行车记录,发现事发时,摩托车骑手占用右转车道直行通过路口,而轿车司机承认由于受到其他车辆干扰,事发时他已不具备正常通过路口的条件,但心存侥幸准备加速强行通过,没想到在即将驶出路口时,与摩托车相撞。
交警认定,双方驾驶人的行为都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因此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并提醒大家,通过路口时一定要按照导向车道行驶,而一旦在通过路口过程中遇到变灯,不具备安全通过的条件时,切勿强行通过。
(责编: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