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文明太原 >> 法治宣传教育

领养流浪犬 有了“试养期”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杨沫 通讯员 杨宇雨 2024年04月10日 15:47
内容提要:  现场开放犬只登记、宣传文明养犬、呼吁领养收容犬……为推动创卫工作扎实有效开展,4月8日下午,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公安杏花岭分局举行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现场开放犬只登记、宣传文明养犬、呼吁领养收容犬……为推动创卫工作扎实有效开展,4月8日下午,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公安杏花岭分局举行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您家的爱犬登记了吗?”活动现场,民警通过现场咨询、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页等方式,为群众讲解文明养犬、文明遛犬、依法登记、依法免疫等犬类管理相关内容。市民张阿姨带着爱犬妞妞来到现场,“正好妞妞的犬证到期了,每年我都按时给它年检。”民警现场受理犬只登记、年检业务,方便市民养犬。

  据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立足实际,创新举措,破解难题,开展犬类管理专项行动、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收容犬只领养等活动,全市共有273只收容犬被爱心人士领养,推动全市养犬管理工作规范化发展。同时,加强涉犬场所规范化管理,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对宠物医院等涉犬场所开展登记备案工作。

  对于爱犬人士来说,狗狗是家人、朋友,是一个家庭里重要的一员,更应遵守文明养犬的相关规定。全市公安派出所以晨间和晚间遛犬高峰期为重点管理时段,加大对辖区犬只管理的监管力度,提高巡查频率,实行流动巡查、随机检查的方式,重点对不牵犬绳、不依法办理犬只登记、不按规定进行年检审核等问题及时劝导和处罚,以点带面提升整治成效。同时,对路面上的流浪犬、单独出户犬及时抓捕,减少因犬只引发各类安全问题。

  “城市中每户只能养一只犬,携带犬只外出时要佩戴长度不得超过1.2米牵引绳”“遛狗时要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禁止遗弃或者虐待犬只”……民警提醒广大犬主,在饲养爱犬的过程中要注意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争做文明自律的养犬人,“宠”爱有方,自觉形成良好的养犬习惯,维护健康整洁的社区环境,打造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

  警方呼吁符合领养条件的爱犬人士,积极领养收容犬只,帮助流浪犬回归家庭。据悉,为鼓励市民领养,同时也避免犬只再次被弃养,公安机关设置了一年的“试养期”,一年中犬只所有权仍属于留检站,如果领养人觉得不合适可以随时退回,同时,指定宠物医院、宠物美容院提供免费看病、打针、美容服务。

(责编:张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