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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燃诚信之光 共铸“信用太原”

——我市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新发展格局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何宝国 2023年09月30日 10:11
内容提要:太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落实《山西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若干措施》各项措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新发展格局的建设

  太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落实《山西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若干措施》各项措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新发展格局的建设。

  我市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和社会风尚,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45条措施:推进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由省发改委和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制定,涉及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加大信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提升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水平等方面。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按照《若干措施》,加强组织协调,细化目标任务,有序推进社会信用工作。

  以推进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目标,我市将进一步推动信用信息实时全面归集共享及多场景高频次应用,强化信用服务实体经济效能,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以信用惠民便企赋能市场主体加速发展,持续优化“可信赖”的营商环境。

  公开+共享:形成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

  信用信息归集公开共享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我市依托政务云搭建“一网三库一平台”,推动信用基础设施优化升级,提升服务水平。

  50多个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通过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10类行政管理信用信息,以及水电气、社保等涉企特定信用信息,并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公示,逐步建立起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常态化机制,将碎片化的信用信息串成线、连成面、织成网,助推形成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

  降本+减压:做到既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

  我市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的新型监管机制。

  在事前监管环节建立承诺事项清单。市审批局推行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承诺,对企业承诺的事项,不再事前审批,发挥信用承诺在信用监管中的重要作用。

  在事中监管环节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市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等部门在食品药品、建筑等16个领域出台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评价良好的市场主体适当降低抽查、检查频次和比例。

  在事后监管环节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实施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惩戒措施,做到“让守信者降低成本、减压力,让失信者付出代价、增压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激励+惩戒:提升市场主体守信意识

  我市建立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通过依法依规实施联合奖惩,提高失信成本,逐步在全市形成“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良好社会环境。

  在公共资源交易、政府性资金使用、行政审批等领域,为守信市场主体建立“绿色通道”,给予重点支持,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

  市中院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市场监管、铁路、民航等多部门共享,对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限制招投标等联合惩戒措施。

  市人社局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和稳岗补贴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主动公开市场主体相关信息,及时共享至各相关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线上+线下:双通道受理信用修复申请

  我市积极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协助满足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消除不良记录,让企业重获生机。

  建立“线上+线下”双通道,受理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申请。线上依托“信用中国协同工作平台”,及时受理市场主体提交的信用修复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省级信用管理部门。线下设立信用修复受理点,由太原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解答企业修复疑问、受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等。

  这种模式做到了审核及时不超期、审核仔细无疏漏。2021年至2022年,共计受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891次,“信用中国”平台审核通过率100%。

(责编:张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