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计伟,副主任李文权、何爱萍、阎美蓉、李发平、袁尔铭出席。
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第一次全体会议40人,出席第二次全体会议4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提请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命事项的提请报告;听取《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主任会议关于刘光辉、刘勇飞任职的议案》;听取市人大人事代表委员会关于人事任免事项提请报告的审议报告;拟任命人员作供职发言,并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名单;表决通过《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志东辞去太原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于昌明辞去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光辉代理太原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勇飞代理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卢俊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红彬,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