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楼道饲养烈性犬,影响邻里正常生活。9月15日,七府坟南街第一社区响应居民诉求,联动民警妥善处置,犬主将禁养犬转移安置,及时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当天下午,社区接到辖区恒山路30号院11号楼4单元住户们反映,称有居民在楼道饲养烈性犬。社区网格员高春雷上门核实,并迅速联动属地派出所民警开展排查处置。
经确认,该犬属于烈性犬,按照规定不允许饲养,况且楼道本属公共通行空间,在此拴养犬,既可能咬伤他人,也存在排泄物污染环境、犬吠扰民等问题,治安隐患突出。随后,民警与网格员上门,向犬只主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并耐心讲解后果。经劝导教育,当事居民认识到问题严重性,承诺配合整改。
当晚,犬主将禁养犬转移安置,并清理楼道内犬笼、犬粪等杂物,楼道恢复整洁通畅,安全隐患得以消除。
社区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持续加强巡查和宣传,引导居民依法文明养犬,共同维护安全宜居环境。
(责编:张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