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孩童蹦跳,楼下敲管“反击”,迎春街15号院两住户从积怨升级为冲突。3月31日,民警与网格员巧用民法典相邻关系原则,让双方从争执不休回归互谅互让的邻里之谊。
原来1号楼11层住户家中有一名未满3岁的孩童,每天跑跳,噪声穿透楼板,让楼下住户难以安宁。然而双方没有正面沟通,楼下选择了敲击公共管道“以噪制噪”,让矛盾在隐形对抗中越积越深。当天上午,积怨终于爆发为激烈争执,双方随即报警并通知社区。
不多时,民警与网格员登门,调解人员没有急于判对错,而是先让双方倒苦水,待情绪释放后,再依法说理,民法典第288条明确,相邻各方应“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第294条则划出底线:排放噪声不能任性。“敲管道不是维权,是激化矛盾;放任噪音不管,也越过了邻里相处的边界。”一番话既讲情理,又亮明法理。
两小时劝导后,两人都逐渐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互致歉意,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楼上加装隔音垫、约束孩子作息;楼下不再制噪,回归沟通。签字时,两人互相拍了拍肩膀,11层住户不好意思地笑了:“以后孩子闹,您直接敲我门,别敲管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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