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河湾铁路小区12号楼3单元地下室内,有人违规存放液化气罐。太铁一社区网格员巡查发现后,督促居民将液化气罐移交专业回收站处理,及时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
2月4日下午,网格员杨晋红巡查时发现,地下室竟然存放着液化气罐,同时发现该地下室内不仅通风不畅,液化气罐表面安全标识也不清晰,周边更是杂乱堆放着各类易燃物品。“一旦泄漏或爆炸,后果不堪设想!”她立即通过社区信息平台联系到物主张师傅,结合燃气安全事故案例讲解危害:“液化气罐属于高压易燃易爆品,温度变化可能导致罐体压力升高,万一泄漏,燃气积聚遇明火就可能发生爆炸,整栋楼居民的安全都会受到威胁。”杨晋红根据民法典规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张师傅说明情况。
最终,当事居民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天下午,在网格员的协助下,液化气罐被安全运送至指定地点,交由燃气回收站处理。
律师说法
山西瀛远律师事务所曹志东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286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在居民楼地下室等公共区域存放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不仅违反了消防安全管理法规,也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业主义务的规定。一旦因违规存放导致安全事故,存放人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曹律师表示,居民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物业和社区应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共同维护社区安全环境。居民若发现类似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共同筑牢辖区安全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