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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法院50天执行到位1000余万元

来源:太原日报 作者:任 蕾 2026年01月14日 08:11

  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2025年10月底开始,小店法院组织开展了“三晋执行利剑——并法暖冬行动”。在50天时间内,该院执行局共出动56台次警车、114名执行干警,涉民生类案件执行完毕67件,执行到位金额227万余元;涉小标的案件执行完毕299件,执行到位金额886万余元。这些案件执行到位金额总计突破1000万元。

  电脑屡修陷困局

  申请执行人崔某某与被执行人太原市某计算机有限公司(负责人赵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源于一起购买电脑的质量争议。崔某某从该公司赵某处购买了一台价值5300元的家用电脑,此后,该电脑因质量问题先后维修累计达9次。一段时间后,双方约定,如果电脑在正常使用下再次出现故障,赵某愿为其办理退货或更换主机。

  协议签订后,电脑还是出现了故障。崔某某将电脑退还,但赵某未按约返还购机款5300元。崔某某无奈诉至法院。小店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责令太原市某计算机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崔某某电脑款5300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仍未履行,崔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小店法院开展的“三晋执行利剑——并法暖冬行动”中,承办法官宋宇持续向被执行人施加压力,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起初一再推诿,但在感受到法院执行的坚定决心与有力举措后,态度发生转变,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义务,于当日一次性支付案款12269元(含迟延履行利息等),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暖冬利剑破拒执

  生效法律文书掷地有声,被执行人却一再拖延、拒不履行,致使申请人维权之路陷入困境。正值此时,“三晋执行利剑——并法暖冬行动”成为打破僵局的关键之举。

  在另一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均为企业。双方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公司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申请人多次沟通无果,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刘照瑾依法向被执行人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然而,该公司始终消极应对、拒不配合,导致执行工作一度停滞。行动开展期间,申请人积极配合法院,主动排查线索,经过连续多日蹲守摸排,最终锁定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踪。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同步联系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责令其到场配合。

  面对法官的反复释法明理与履行催告,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仍态度强硬,明确表示拒绝履行付款义务,并以种种理由推诿搪塞,公然对抗司法权威。为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维护法律尊严,执行法官依法当场作出强制措施决定,将二人拘传至法院,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直至当天23时,送拘手续顺利完成。

  据了解,下一步小店法院将继续开展“三晋执行利剑——并法暖冬行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将胜诉当事人纸上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

(责编:田洲)